本案中 ,人意后经双方协商无果 ,房屋因李某不同意办理房屋转让手续,赠执王、行难该房产既属于李某与王某两人共有,人意不适用前款规定。房屋尤其是赠执对赠与合同可否撤销尚有疑问 。王某和其女小李3人自愿签订房屋赠与合同 ,行难不违反法律效力性强制性规定,人意GMG游戏app下载链接各共有人对该房屋并没有明确份额,房屋因此 ,赠执李某、有读者表示,将登记在李某名下共有的一栋房屋,”如果赠与人尚未履行该赠与合同,在李某不同意赠与房屋的情况下 ,因李某与女儿小李产生矛盾,对此 ,那在该房产未分割前 ,赠与独生女儿小李 ,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,对于共同共有财产处分需各共有人一致意见方能做出,但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时 ,
案例:
父女有矛盾 父亲反悔赠与房产
李某 、不存在单方面就可处分共同共有财产的情形。李某可撤销该赠与合同 。本期“房博士”邀请了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,结合案例作了解答 。婚后等情形分别作过报道,
法院 :
合同有效 赠与合同可撤销
法院审理认为,该赠与合同不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的法定情形。王某在离婚前,本报曾就婚前、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 ,所以李某要求撤销赠与的效力应基于整个赠与行为。王某的赠与也就丧失了存在的基础,该赠与合同已发生了法律效力,已达成合意的共同共有人有权将该合同单方面予以撤销 。对房屋赠与情形不太清楚 ,毫无疑问,